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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公布的101种药食同源名单 6349

1987年版的《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了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的除外。原卫生部依照《食品卫生法(试行)》制定出台了《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

按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部将《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的名称修改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起草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名单显示,此前,共有86种药品被列入了药食同源名单,此次新增加了15种,包括人参、山银花、玫瑰花、夏枯草等。其中,《原卫生部2012年第17号公告》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此次也被列为药食同源食品。金银花列入2002年原卫生部公布《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二者被药店认定为不同产品后,此次也被新增入药食同源食品目录

 

序号物质名称植物名/动物名

1丁香丁香

2八角茴香八角茴香

3刀豆刀豆

4小茴香茴香

5小蓟刺儿菜

6山药薯蓣

7山楂山里红

8马齿苋马齿苋

9乌梅梅

10木瓜贴梗海棠

11火麻仁大麻

12代代花代代花

13玉竹玉竹

14甘草甘草胀果甘草光果甘草

15白芷白芷杭白芷

16白果银杏

17白扁豆扁豆

18白扁豆花扁豆

19龙眼肉(桂圆)龙眼

20决明子决明子小决明

21百合卷丹百合细叶百合

22肉豆蔻肉豆蔻

23肉桂肉桂

24余甘子余甘子

25佛手佛手

26杏仁(苦、甜)山杏西伯利亚杏东北杏杏

27沙棘沙棘

28芡实芡

29花椒青椒花椒

30赤小豆赤小豆赤豆

31麦芽大麦

32昆布海带昆布

33枣(大枣、黑枣)枣

34罗汉果罗汉果

35郁李仁欧李郁李长柄扁桃

36金银花忍冬

37青果橄榄

38鱼腥草蕺菜

39姜(生姜、干姜)姜

40枳椇子枳椇

41枸杞子宁夏枸杞

42栀子栀子

43砂仁阳春砂绿壳砂海南砂

44胖大海胖大海

45茯苓茯苓

46香橼枸橼香圆

47香薷石香薷江香薷

48桃仁桃山桃

49桑叶桑

50桑椹桑

51桔红(橘红)橘及其栽培变种

52桔梗桔梗

53益智仁益智

54荷叶莲

55莱菔子萝卜

56莲子莲

57高良姜高良姜

58淡竹叶淡竹叶

59淡豆豉大豆

60菊花菊

61菊苣毛菊苣菊苣

62黄芥子芥

63黄精滇黄精黄精多花黄精

64紫苏紫苏

65紫苏子(籽)紫苏

66葛根野葛

67黑芝麻脂麻

68黑胡椒胡椒

69槐花、槐米槐

70蒲公英蒲公英碱地蒲公英同属数种植物

71榧子榧

72酸枣、酸枣仁酸枣

73鲜白茅根(或干白茅根)白茅

74鲜芦根(或干芦根)芦苇

75橘皮(或陈皮)橘及其栽培变种

76薄荷薄荷薄荷

77薏苡仁薏苡

78薤白小根蒜薤

79覆盆子华东覆盆子

80藿香广藿香

81乌梢蛇乌梢蛇

82牡蛎长牡蛎大连湾牡蛎近江牡蛎

83阿胶驴

84鸡内金家鸡

85蜂蜜中华蜜蜂意大利蜂

86蝮蛇(蕲蛇)五步蛇

新增中药材物质

1人参人参

2山银花华南忍冬红腺忍冬灰毡毛忍冬黄褐毛忍冬

3芫荽芫荽

4玫瑰花玫瑰

5松花粉马尾松

6油松同属种植物

7粉葛甘葛藤

8布渣叶破布叶

9夏枯草夏枯草

10当归当归

11山奈山奈

12西红花藏红花

13草果草果

14姜黄姜黄

15荜茇荜茇

药食同源的理论来源

唐朝时期的《黄帝内经太素》一书中写道:“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反映出“药食同源”的思想。

“药食同源”是说中药与食物是同时起源的。《淮南子·修务训》称:“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可见神农时代药与食不分,无毒者可就,有毒者当避。

随着经验的积累,药食才开始分化。在使用火后,人们开始食熟食,烹调加工技术才逐渐发展起来。在食与药开始分化的同时,食疗与药疗也逐渐区分。

《内经》对食疗有非常卓越的理论,如“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这可称为最早的食疗原则。

由此可见,在中医药学的传统之中,论药与食的关系是既有同处,亦有异处。但从发展过程来看,远古时代是同源的,后经几千年的发展,药食分化,若再往今后的前景看,也可能返朴归真,以食为药,以食代药。

中国中医学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又称为“医食同源”)理论。这一理论认为:许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食物和药物一样同样能够防治疾病。在古代原始社会中,人们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发现了各种食物和药物的性味和功效,认识到许多食物可以药用,许多药物也可以食用,两者之间很难严格区分。这就是“药食同源”理论的基础,也是食物疗法的基础。

中医药学还有一种中药的概念是:所有的动植物、矿物质等也都是属于中药的范畴,中药是一个非常大的药物概念。凡是中药,都可以食用,只不过是一个用量上的差异而已,也就是说法:毒性作用大的食用量小,而毒性作用小的食用量大。因此严格地说,在中医药中,药物和食物是不分的,是相对而言的:药物也是食物,而食物也是药物;食物的副作用小,而药物的副作用大。这就是“药食同源”的另一种含义。

中药与食物的关系

中药与食物的关系是――药食同源。大家知道,中医治病最主要的手段是中药和针灸。中药多属天然药物,包括植物、动物和矿物,而可供人类饮食的食物,同样来源于自然界的动物、植物及部分矿物质,因此,中药和食物的来源是相同的。有些东西,只能用来治病,就称为药物,有些东西只能作饮食之用,就称为饮食物。但其中的大部分东西,既有治病的作用,同样也能当作饮食之用,叫做药食两用。由于它们都有治病功能,所以药物和食物的界限不是十分清楚的。比如橘子、粳米、赤小豆、龙眼肉、山楂、乌梅、核桃、杏仁、饴糖、花椒、小茴香、桂皮、砂仁、南瓜子、蜂蜜等等,它们既属于中药,有良好的治病疗效,又是大家经常吃的富有营养的可口食品。知道了中药和饮食物的来源和作用以及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我们就不难理解药食同源的说法了。

中药与食物的共同点:可以用来防治疾病。

它们的不同点是:中药的治疗药效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药劲大”,用药正确时,效果突出,而用药不当时,容易出现较明显的副作用;而食物的治疗效果不及中药那样突出和迅速,配食不当,也不至于立刻产生不良的结果。但不可忽视的是,药物虽然作用强但一般不会经常吃,食物虽然作用弱但天天都离不了。我们的日常饮食,除供应必需的营养物质外,还会因食物的性能作用或多或少的对身体平衡和生理功能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日积月累,从量变到质变,这种影响作用就变得非常明显。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并不亚于中药的作用。因此正确合理地调配饮食,坚持下去,会起到药物所不能达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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